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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(本科)预申报第二轮评审工作的通知

官网教发〔2024〕43号

各教学单位:


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(本科)预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官网教发〔2023〕140号)相关安排、以及《关于公布2024年省级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(本科)预申报第一轮评审结果的通知》(官网教发〔2024〕9号)发布的结果数据,现面向入围第二轮评审的30个成果项目组织开展第二轮预申报材料提交及评审工作。


一、提交时间

2024年4月15日17点前,完成提交。


二、提交要求

1.本次提交《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请书》(含教学成果报告、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,不含视频类材料),其它支撑材料由申报团队存档备用。

2.《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请书》、教学成果报告(5000字以内)、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(PDF 格式),请整合为1个PDF文档提交,命名格式为“成果名称-主持人姓名”,大小不超过100M。

3.请申报团队于4月15日前,将本轮参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办公邮箱:kdjxjsk5928195@ustl.edu.cn。


三、其它说明

1.本轮申报材料修改过程中,主持人不可做变更,但允许对团队成员做调整,成果材料内容可以根据团队成员的变动做出相应改动、充实和优化;成果项目的题目允许做微调,但不允许完全重新命名;成果研究领域不允许做变更。

2.如团队成员有变动,需在完成人员调整后仍然满足如下申报条件:每人作为主持人最多申报1项,可以同时作为参与人参加申报1项;或不主持申报,仅作为参与人同时参加申报2项。

3.各成果建设团队请对照《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》中各项栏目信息,如因申报材料内容调整导致汇总表对应栏目发生信息变更,请重新填写并提交汇总表,电子版随同本轮申报材料一起提交至指定办公邮箱即可。

4.第二轮评审结束后,评审专家组将对入围下一轮评审的成果项目进行修改意见反馈,以推动成果项目的进一步优化。


联系人:韩燕妮

联系电话:592819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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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3日